佛山市教育局关于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使用广东
作者: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高明附属学校
点击数:
时间:
2015-09-24 16:48:28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使用广东省统一命题试卷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从2016 年起,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使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依据
佛山市中考使用的省命题试卷以省教育考试院当年编发的《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各学科学业考试大纲》为命题依据。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日期上午下午
6月20 日语文(9:00—11:00) 思想品德(3:00—4:20) 历史(4:50—5:40)
6 月21 日数学(9:00—10:40) 物理(3:00—4:20)
6 月22 日英语(9:00—10:40) 化学(3:00—4:20)
佛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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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20 分钟,数学、英语各100分钟(英语科含听力考试约15 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各80分钟,历史50 分钟。
三、各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总分各为120分(其中,英语科含听力考试25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科卷面总分各为100 分。各学科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2016 年中考文化科总分与2015 年保持不变,体育科另行通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按实际成绩计入中考总分;思想品德、历史两科各按卷面分值的50%折算计入中考总分(卷面分值乘以0.5,再四舍五入取整数)。
四、相关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教学研究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凝聚共识,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区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各中学并通知考生,切实做好教学指导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以上内容涉及到省教育考试院的,如有变动以其最新通知为准。具体的考试组织工作要求由市招生办另行通知。
佛山市教育局
2015年9 月15日